斗魚簽約知名主播擅自跳槽虎牙,賠了1260萬元違約金

原標題:斗魚簽約知名主播擅自跳槽虎牙,賠了1260萬元違約金

知名主播傅某某與斗魚旗下武漢魚音繞梁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武漢斗魚魚樂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二審日前宣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傅某某需向斗魚公司賠償違約金1260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2016年4月,傅某某與斗魚直播平臺就網(wǎng)絡直播事宜進行合作,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約定合作基礎費用為450萬元。2018年4月30日,魚音繞梁公司與傅某某等簽訂一份《解說合作協(xié)議》,約定合作費用為3155758.3元。同時要求傅某某未得魚音繞梁公司書面許可,不得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與第三方簽定與本協(xié)議任一合作事項類似的主播合約或在第三方平臺直播,若違反需返還在斗魚公司可得的所有收益,同時一次性支付違約金8000萬元整。

2018年9月,傅某某開始在虎牙平臺直播,停止在斗魚平臺直播。斗魚公司隨后以傅某某違約為由索賠1500萬元違約金,要求返還首付款33.33余萬元。

斗魚公司自稱傅某某自從2015年12月31日開播以來,公司將其培養(yǎng)為全網(wǎng)戶外領(lǐng)域的頂級主播,期間對其提供了包裝宣傳、技術(shù)支持、帶寬服務、推廣策劃、綜合運營等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不低于500萬元,同時傅某某從斗魚平臺獲取的合作費用和禮物收益達826余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定傅某某擅自跳槽構(gòu)成違約,酌定其向斗魚公司支付違約金1260萬元,一審案件受理費由斗魚公司負擔34140元,傅某某負擔79660元。

斗魚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9月10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斗魚公司負擔26000元,傅某某負擔1138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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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斗魚簽約知名主播擅自跳槽虎牙,賠了1260萬元違約金
知名主播傅某某與斗魚旗下武漢魚音繞梁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武漢斗魚魚樂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二審日前宣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傅某某需向斗魚公司賠償違約金12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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