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網約車新政11月5日起正式實施

月5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公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即日起正式實施。根據(jù)規(guī)定,擬在成都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需具有本市號牌,網約車駕駛員需有成都市戶籍或成都市居住證等?!秾嵤┘殑t》共七章37條,分別對管理職責、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車輛、網約車駕駛員、網約車經營行為等方面,作出詳細說明和要求。根據(jù)規(guī)定,在成都運營的網約車,須具有本市號牌,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車輛排氣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須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鼓勵使用國產的衛(wèi)星導航定位系統(tǒng);按政府監(jiān)管平臺接入技術要求,將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相關數(shù)據(jù)直接接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實現(xiàn)數(shù)據(jù)實時共享;車身不得噴涂、安裝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圖案、標識;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等。

在網約車駕駛員限定方面,明確規(guī)定須有成都市戶籍或成都市居住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并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最近5年內在成都沒有被吊銷巡游車從業(yè)資格記錄,最近5年內在成都沒有被查處從事仿冒巡游車營運及其他非法客運經營的記錄等。

成都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與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比,《實施細則》在乘客權益保障方面進行了完善,新增5個方面。包括: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賠付責任;建立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和乘客失物登記、保管、查找制度;對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車輛或駕駛員立即停止派發(fā)營運任務或解除合同、協(xié)議,并及時提請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撤銷其運輸證或駕駛員證;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車內人員傷、亡保險額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萬元;網約車不得巡游攬客,也不得在機場、車站等巡游出租汽車駐點候客區(qū)域攬客等。《實施細則》規(guī)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秾嵤┘殑t》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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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6
成都市網約車新政11月5日起正式實施
月5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公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即日起正式實施。根據(jù)規(guī)定,擬在成都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需具有本市號牌,網約車駕駛員需有成都市戶籍或成都市居住證等?!秾嵤┘殑t》共七章37條,分別對管理職責、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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