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歌也有“地域歧視”?騰訊音樂分區(qū)域盜播歌曲再次引爭議

  最近,在線音樂行業(yè)又走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起因是幾天前的4月27日,網易云音樂官方發(fā)布《關于起訴騰訊音樂不正當競爭的聲明》。聲明指出,網易云音樂已就騰訊音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全民K歌等產品)的部分不正當競爭行為正式提起訴訟。

  其中,網易云音樂指控騰訊音樂集團長期以來通過非法盜播偷放無授權歌曲、批量化冒名洗歌、跟隨式抄襲網易云音樂產品創(chuàng)新、逃避甚至對抗監(jiān)管等方式侵犯網易云音樂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這些指控中,性質最惡劣、同時也是最有可能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的就是其中的第一條:分區(qū)域盜播。

  根據網易云音樂的說法,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QQ音樂屢次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上架其熱門作品,并且在被維權后,也只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這些地區(qū)下架相關作品,但在其他地區(qū)仍然播放。

  翻閱相關資料,我們發(fā)現,此前工信部已經在相關文件中通報了這類問題。去年8月18日,工信部發(fā)布《關于APP違規(guī)調用通信錄、位置信息以及開屏彈窗騷擾用戶等問題“回頭看”的通報》,其中點名微信、騰訊視頻、騰訊地圖、蘇寧易購、攜程旅行、去哪兒旅行、愛奇藝等43款APP(應用軟件)仍存在問題整改不徹底、技術手段對抗、同一問題在不同地域整改不一致的情況。

  “同一問題在不同地域整改不一致”,顯然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工信部等部門的高度關注。在《通報》中,工信部也使用了“技術手段對抗”這樣比較強硬的字眼。

  具體到在線音樂行業(yè),去年7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違法事實經營者集中行為作出了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恢復市場競爭狀態(tài)。

  然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受處罰的企業(yè)卻仍舊利用自己的技術優(yōu)勢,鉆執(zhí)法的空子,獲取不正當利益。這種“膽識”也超出了一般市場競爭的范疇。

  對此,網友表示,在線音樂平臺之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泛濫,很多時候影響了用戶的正常使用,也對行業(yè)發(fā)展產生了負面作用,呼吁有關部門能規(guī)范壟斷行為、打擊不正當競爭,推進版權共享,最終推動在線音樂行業(yè)持續(xù)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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