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夫妻假造30萬得物防偽扣被判刑3年”話題沖上熱搜,在不少消費者眼里,一件商品配上“得物防偽扣”就等于“正品”,于是不法分子通過制售仿冒得物防偽扣,欺騙消費者牟利。近期北京市東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一起仿冒“得物防偽包裝”案,并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該案例還入選“全國商標行政保護十大案例”,在世界知識產權日備受關注。
制假產業(yè)鏈上,從制造假冒偽劣商品,到對服務商標的仿冒,根本原因在于當代社會消費觀的變化。隨著人們對品質消費的需求不斷提升,有品質保障的網購平臺成為消費者首選。得物App首創(chuàng)“先鑒別,后發(fā)貨”的網購模式,隨商品發(fā)出的“得物包裝套件”,交付的不僅是商品,還有對品質驗證的服務標準。
此次“得物防偽包裝”入選全國十大行政商標保護案例,意味著新型購物平臺的服務價值和“服務商標”受到國家司法和行政部門的重視和肯定。“行刑銜接”打擊侵權,不僅是從知識產權維度去保障消費,更是對提供價值的民營企業(yè)的保護。浙江省數字法治研究會副會長高艷東認為:“消費者基于信任選擇可證明商品來源與品質的服務平臺購買商品,商品與服務商標已密不可分。然而在以往法律實踐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難以真正體現服務商的品牌價值,且有混淆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之嫌。本案針對得物等新興的提供創(chuàng)新服務的在線市場服務平臺,通過肯定其服務商標權益,保護了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不僅有利于服務行業(yè)的發(fā)展,也有利于商品市場的繁榮。”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將服務商標納入刑事保護范圍,使其享有與商品商標權利人同等的刑事保護。近年來,國家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合力持續(xù)打擊“仿冒得物包裝”案。2021年3月,得物App協(xié)同上海警方查獲仿冒的“得物包裝”130余萬件,16名被告人因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該案也是警方破獲的上海首例平臺包裝標識被侵權案,入選“2022上海十大知識產權保護案例”;2023年,一團伙因仿冒并對外銷售30萬個“得物防偽扣”,被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上海楊浦檢察院檢察官羅賓認為:“以前是品牌被仿冒,現在平臺被仿冒,是因為得物App‘先鑒別,后發(fā)貨’模式保障消費者安心買到正品,與消費者之間建立了信任關系,因此涉案商標承載的是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和信任。”
“生產、銷售的假冒得物商標防偽扣流入市場后,給包裝的假冒偽劣產品添上了非法‘保護色’,這不僅會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亦會嚴重損害‘先鑒別,后發(fā)貨’的新型購物平臺所建立起來的商品口碑及商業(yè)信譽,應予以嚴厲打擊。”上海楊浦區(qū)人民法院法官黃鶯表示,“誠信的市場經濟需要法治來保障,面對制假售假的新業(yè)態(tài)新挑戰(zhàn),一方面需要相關監(jiān)管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凈化市場環(huán)境;另一方面,從業(yè)者應引以為戒,不可抱有僥幸心理,需知違法必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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