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漏成常態(tài) “支付標記化”真能防微杜漸嗎?

采用支付標記化方案后,商戶可以通過“支付標記”來替換主賬號PAN信息,且該支付標記可限定在該商戶下單獨使用,從而消除相應風險。

11月23日訊 近年來,支付信息泄漏、銀行卡被盜刷事件屢見不鮮,如何預防此類事件的發(fā)生,有效保護個人信息,成為難題。

11月22日,多位支付機構人士表示,央行已于11月9日下發(fā)了《中國金融移動支付支付標記化技術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的通知。強調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應用支付標記化技術。

所謂支付標記化技術,是由國際芯片卡標準化組織EMVCo于2014年正式發(fā)布的一項最新技術,原理在于通過標記(token)代替銀行卡號進行交易驗證,從而避免卡號信息泄露帶來的風險。

業(yè)內支付人士表示,標記化處理有利于降低敏感信息的泄露風險,確保交易賬戶安全,而其所在公司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支付標記化技術方面的改造。

個人信息如何悄然被盜?

一段時期以來,一些行業(yè)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fā),不法分子利用所泄露數(shù)據(jù)刻畫客戶身份并實施精準詐騙。信息泄露成為資金犯罪的基本作案條件和支付風險源頭。

據(jù)相關報道稱,北京地區(qū)法院確認這6年間共1.6億條個人信息被泄露,不考慮重復因素,平均每年,被泄漏的信息達到2600多條,而這些個人信息均是通過網絡而被倒手售賣,這些信息價格不等,平均最便宜的一條信息售價不到半分錢,最貴的一條信息也能賣到5.7元。令人疑惑的是,這些信息又是如何被盜的呢?

業(yè)內人士表示:“生活中,公民個人信息通過各種途徑被各類機構所采集,其中像公安機關、快遞公司、購物網站等,人們更愿意去相信他們有著較為可靠的防泄露措施。然而,一旦制度不嚴,“內鬼”出現(xiàn),這些機構會首當其沖成為信息泄露者。”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機構,雖然不掌握信息資源,但利用“流氓軟件”,也可以獲取并泄露大量信息。

不僅如此,金融和支付機構在提供網上服務和交易過程中,大量收集個人信息,由于監(jiān)管和內控機制不到位,也會導致信息泄漏。據(jù)中國人民銀行信息披露,2015年1月,某支付機構就曾泄漏上千萬張銀行卡信息,涉及全國16家銀行卡。

信息泄漏可能造成財產損失

據(jù)了解,信息是一種可以被重復利用、多次轉賣或是相互交換的商品,甚至可以用來入股企業(yè),而不法商家,則可以利用這些個人信息,向其推薦保險、商品等,騙取用戶,賺取巨大的利潤。

一些用戶的信息被販賣之后,買到這些信息的公司均會有所行動,他們以免費送禮品為噱頭上門送貨,一旦客戶開箱查看商品,就會被要求支付高額的配送費和稅款,如果客戶拒收,騙子會采取人身威脅等手段,強迫客戶交錢。而所謂的獎品,要么是假貨,要么是禮品券,客戶真要使用時就會發(fā)現(xiàn)根本無法兌換。隨著互聯(lián)網金融和電子商務快速崛起,網上支付變得越來越普遍,而支付信息一旦泄露,給消費者人身、財產造成的損害將難以控制。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曾表示:“真實、準確、完整、精準的海量金融信息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財產安全與人身安全,此類信息泄露比普通的個人信息泄露更有危害性,后果也更嚴重。”

一不言而喻,一些行業(yè)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fā),不法分子利用泄露數(shù)據(jù)刻畫客戶身份并實施精準詐騙,信息泄露成為資金犯罪的基本作案條件和支付風險源頭。

央行下月推行“支付標記化”

信息無端被泄,被殃及的更多的是無辜的群體,對此,央行已下發(fā)了《中國金融移動支付支付標記化技術規(guī)范》(下稱: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的通知,并強調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應用支付標記化技術。目前,多位支付人士明確表示,已經收到了《規(guī)范》。

《規(guī)范》表示,“近年來,國內商業(yè)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為保護支付敏感信息,提升支付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欺詐交易,在移動支付業(yè)務中逐步引入了支付標記化技術,通過支付標記限定,從源頭遏制信息泄露,最大程度上保障用戶交易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支付標記化技術之后,個人的信息就真的能夠完全避免被泄漏嗎?

對此,銀聯(lián)方面分析指出:“采用支付標記化方案后,商戶可以通過“支付標記”來替換主賬號PAN信息,且該支付標記可限定在該商戶下單獨使用,從而消除相應風險。

簡而言之,支付標記化有利于降低敏感信息的泄漏風險,從而降低用戶遭遇欺詐交易的幾率,但能否做到完全避免信息泄露目前尚不得而知,技術推出后還有待檢驗。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支付標記技術的實施,其初衷一定是從源頭管控加上政策監(jiān)管來防范風險事件的發(fā)生,同時促進行業(yè)的積極創(chuàng)新,確保交易賬戶更安全。這一點從央行從今年7月起,就已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卡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自各商業(yè)銀行、支付機構應使用支付標記化技術自12月1日起這一舉動便可看出,而11月9日下發(fā)《中國金融移動支付 支付標記化技術規(guī)范》只是在此基礎上的進一步推動。(文/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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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個人信息泄漏成常態(tài) “支付標記化”真能防微杜漸嗎?
采用支付標記化方案后,商戶可以通過“支付標記”來替換主賬號PAN信息,且該支付標記可限定在該商戶下單獨使用,從而消除相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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