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微商行業(yè)需要規(guī)范,景甜代言化妝品麥吉麗多級代理引爭議
來源:華牛原創(chuàng)
導讀
如今的微信,誠然已經不是“屌絲族”的小打小鬧,品牌企業(yè)對它的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并且有不少賣家通過朋友圈代購、分享、刷屏賺到了不菲的報酬,不過隨之而來的也有一些對“微商”的質疑。
“微商”至今還沒有權威的定義,不管是朋友圈刷屏的賣家、還是品牌的微信代理商,抑或是自媒體發(fā)展起來的微信賣家,我們一般都統(tǒng)稱為“微商”。
隨著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的到來,以“微信朋友圈”為首的微商日漸興起。微商符合移動互聯(lián)和社群經濟的趨勢,充滿活力,但發(fā)展亂象叢生,充滿挑戰(zhàn)。
近年來,微商的崛起,也造成了國貨護膚品美妝風生水起,其中,以高端的國貨護膚品自居的微商品牌“麥吉麗”,發(fā)展至今雖短短五年,但其宣傳鋪遍各地,各大明星為其背書,加之席天卷地的廣告攻勢,一時之間,讓不少人都成了這個品牌的裙下之臣。
多級代理引爭議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省麥吉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現(xiàn)代型護膚品公司,是香港麥吉麗國際護膚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授權的品牌總經銷商,2014年4月,中國香港方面授權湖北省麥吉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大陸總經銷。
而這番運作的背后,促使麥吉麗有如今這副繁花盛景的靈魂人物當然在此不得不提,她就是作為湖北省麥吉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掌舵人,人稱“米總”的品牌創(chuàng)始人郭苗。另外與之關聯(lián)的企業(yè)還有上海麥吉麗日用品有限公司、麥吉麗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米兒實業(yè)有限公司,經查,這三家公司的實繳資金都是0元。
麥吉麗一位經銷商向記者介紹,麥吉麗的運營模式是微商代理,代理級別分為六級,特約經銷商首批貨款為3,000元,保證金1,000元;分銷商首批貨款8,000元,保證金1,000元;市級代理首批貸款32,000元,保證金3,000元;一級代理首批貨款150,000元,保證金10,000元?!霸偻线€有700,000元的2,600,000元的,目前最多就是150,000元的代理,再往上要接受公司考核才可以,必須要有多少代理,每月必須要完成多少銷售任務才可以?!?/p>
有人通過微商麥吉麗賺得盆滿缽滿,但在底層,卻有更多的代理們在叫苦不迭,因此,市場上的亂象層出不窮。
景甜等明星背書
2018年3月27日消息,麥吉麗在其產品戰(zhàn)略研發(fā)的道路一直沒有停過。在完成了馬蘇成為其品牌代言人之后,旗下剛剛推出的膠原蛋白果味飲品則請到國內被譽為“氧氣女神”的景甜成為其產品形像代言人。
而景甜本人也表示,麥吉麗新一代膠原蛋白果味飲品主打由內養(yǎng)外,保濕抗糖化,使肌膚更年輕的功效。自己是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嘗試之后,才決定擔任這款產品的形像代言。
關于明星為微商代言,有知情人士稱,明星發(fā)微博推廣護膚品都是收費的,少則十幾萬,多則幾十萬,一般拍完產品照就扔垃圾桶里,明星們根本不敢用微商的產品。微博會保留一定的時間,過了約定時間后會刪除,畢竟明星也不想哪天被翻出來打臉。
成分存疑
2018年9月,麥吉麗被告上法庭,原因是涉案產品使用禁用成分典丙炔丁基氨甲酸酯,不符合化妝品強制安全標準。所以,在天貓平臺麥吉麗公司經營的店鋪“麥吉麗旗艦店”以每盒2800元的價格購買66盒“麥吉麗素顏三部曲”的消費者張某將麥吉麗公司告上了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
雖然麥吉麗旗下有30多款產品,但炒得最火的還是麥吉麗三部曲,三部曲里有三款產品,除了上文提到的青春濃縮精華素外,還有平衡水和貴婦美顏膏。
對于“素顏三部曲”中關于青春濃縮精華素產品的成分,其官網(wǎng)對其成分的表述并不一致,與備案信息中的成分大相徑庭,“紅花百合花蜜”、“BFGF生長因子”都不屬于備案成分,曾有媒體對此虛假宣傳行為進行過曝光。
此外,部分麥吉麗化妝品中所含有基因級抗衰力BFGF生長因子也尤為值得注意,據(jù)業(yè)內人士介紹,BFGF早在2004年就已經成為國家一類新藥,化妝品廠是不能生產和分裝的。
關于麥吉麗產品的使用體驗也是人各有異,除了代理商清一色的軟文霸屏外,“激素臉”則成為了另外一些代理商的直觀感受,有網(wǎng)友懷疑,“添加激素的護膚品功能會特別顯著,但一旦停用就會反彈”。
總結
微商的創(chuàng)業(yè)成本低,但在這一領域并不適合人人創(chuàng)業(yè),多數(shù)的創(chuàng)業(yè)者其實也根本沒有掙到錢。唯一的區(qū)別在于,沒有掙到錢的創(chuàng)業(yè)者,并不會像傳統(tǒng)代理商時代那樣,大量壓貨,損失嚴重。大不了只是將產品自己消費或有少量存貨損耗。從本質上講,微商時代無論迭代到什么時候,還是處于頭部的總代理商或是合作方在掙錢。作為長尾的消費者或者說是微商,永遠只能活在金字塔的底部。
越來越多的微商品牌的興起,為更多的創(chuàng)業(yè)者帶來了幸與不幸,《電商法》在不久前的出臺,或許會成為國內微商亂象得以凈化的一劑良藥。
以蒙牛、立白、云南白藥等為代表的傳統(tǒng)知名品牌進駐微商。這些傳統(tǒng)知名品牌通過多年的品牌傳播,早已有了相當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改變了廣大用戶對微商銷售的產品“高價低質”的壞印象,可以說,比起新品牌,傳統(tǒng)知名品牌更容易讓消費者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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