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集團原總裁王銀成受賄870萬一審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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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裁王銀成受賄案,被告人王銀成受賄870余萬元,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王銀成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銀成利用擔任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黨委書記、總裁、中國人民保險集團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子女就業(y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70.29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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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人保集團原總裁王銀成受賄870萬一審獲刑11年
人保集團原總裁王銀成受賄870萬一審獲刑11年,王銀成 人保集團 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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