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音樂版權大變天,為什么說壟斷是行業(yè)“毒瘤”?

摘要:日前,網易云音樂因版權到期下架周杰倫歌曲一事引發(fā)行業(yè)內外熱議,作為杰威爾公司的獨家代理方,騰訊音樂突發(fā)下架通知,網易云音樂慌亂中出錯,結果又是聲明又是道歉。本來已看似風平浪靜的在線音樂行業(yè),似乎又在暗

日前,網易云音樂因版權到期下架周杰倫歌曲一事引發(fā)行業(yè)內外熱議,作為杰威爾公司的獨家代理方,騰訊音樂突發(fā)下架通知,網易云音樂慌亂中出錯,結果又是聲明又是道歉。本來已看似風平浪靜的在線音樂行業(yè),似乎又在暗中涌動著什么力量。

版權壟斷的惡果,是行業(yè)創(chuàng)新與用戶體驗的雙輸

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大部分市場份額由騰訊音樂、阿里音樂和網易云音樂三家占據。為了獲取更大市場,三巨頭之間圍繞音樂版權曾一度競爭的非常激烈。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整個行業(yè)出現了諸如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未經許可使用音樂作品等問題。例如,早在2013年,騰訊音樂就相繼購買了杰威爾、華納、福茂、YG、索尼等音樂公司的獨家版權。

而為解決在線音樂行業(yè)出現的上述問題,幫助整個行業(yè)避免陷入版權壟斷的惡性競爭局面。從2015年7月開始,國家版權局多次下發(fā)相關政策,大力推動音樂公司之間的授權公平和版權互授。正是在政策引導和整個行業(yè)的共同努力下,騰訊音樂、網易云音樂和阿里音樂三家在去年底今年初完成了99%以上音樂作品版權的兩兩互授。

談及版權壟斷的危害,在于一方面,音樂行業(yè)創(chuàng)新性被嚴重打壓。版權壟斷意味著有實力的企業(yè)平臺只專注于瘋搶獨家版權、哄抬版權授權費用,無暇顧及對音樂人的原創(chuàng)支持,而那些付不起高額版權費用的平臺則更無實力。同時,音樂被二次開發(fā)的價值也被忽視,比如原本不為人所知的歌曲通過翻唱就有可能廣為流傳,而版權壟斷也限制了音樂愛好者對音樂的二次創(chuàng)作,這不僅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更會嚴重打壓整個音樂行業(yè)的創(chuàng)新積極性。

另一方面,根據IFPI國際唱片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全球音樂報告》顯示,中國音樂市場中數字音樂占比高達96%,這也就意味著,音樂版權被一家線上平臺壟斷,用戶聽音樂將別無選擇。缺乏競爭的市場,用戶體驗也無從保障,而互聯(lián)網開放共享的精神也被淹沒在版權壟斷之中。

不難看出,騰訊音樂再度成為周杰倫歌曲版權的獨家擁有者只是一個開始,在這樣一個近乎壟斷的版權策略下,受到傷害的絕不只是蝦米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音樂等在線音樂平臺,更是整個行業(yè)。甚至可以說,版權壟斷問題是整個在線音樂行業(yè)想要良性競爭健康發(fā)展都必須提防的一顆“毒瘤”。

線上音樂之爭,版權早已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點

事實上,版權固然是線上音樂競爭的一個重點,但早已不是全部,甚至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根據比達咨詢公布的數據顯示,在在線音樂領域,如今各大平臺的用戶群已經基本穩(wěn)定,因為版權缺失而流失的用戶比例,正在隨著時間的增長日益縮小。

對于音樂聽眾用戶來說,固然是哪個平臺擁有更多的音樂版權,哪個平臺就更好,但是音樂的特性決定了其并不是在線音樂產業(yè)鏈條的最后一環(huán)——音樂作品很可能步入“從不打開”和“頻繁打開”的兩個極端——也就是說,單純音樂作品的商業(yè)價值并不穩(wěn)定。

事實上,線上音樂行業(yè)的價值早已不局限于讓消費者聽歌和購買,是在版權方給予授權合作之后,平臺方能否通過外延版權運作來激發(fā)更多內容價值,在廣告、巡演、衍生品等在內更具備商業(yè)價值的產物層面發(fā)揮積極作用。例如,蝦米音樂新版本就開始在多端場景發(fā)力,讓用戶可沉浸入親子模式、駕駛模式、體育場、客廳、禮堂等多場景模式中。

而這一切的競爭核心,其實是用戶和用戶體驗。簡單的說,只有極少數歌曲才能做到讓用戶為了它必須換掉APP,所以對于平臺來說,如何在版權的加持下連接更多應用場景,通過為用戶創(chuàng)造出更多的意外和驚喜,留住和吸引更多用戶,這才能夠最大程度的實現音樂周邊產品的商業(yè)價值,進而獲得版權音樂公司的更多青睞。

例如,通過更具個性化的玩法,網易云音樂的異軍突起正讓騰訊音樂感到焦慮。自誕生之初,網易云音樂就打破了傳統(tǒng)在線音樂行業(yè)“平臺主導在線聽歌”的這一強硬氛圍,以音樂社交為切入,用戶體驗為核心,走出了一條差異化的發(fā)展道路。通過歌單、評論、個性化和UGC等玩法,網易云音樂在發(fā)現和分享優(yōu)質音樂,連接用戶、音樂人和歌曲上有著天然的優(yōu)勢。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聽眾未必會對一張專輯里的所有歌曲都感興趣,網易云音樂主動化整為零,在行業(yè)內首次利用算法提高曲庫利用率,把用戶喜歡聽但主觀尋找不找的音樂找出來推薦給用戶,再經由評論、分享、歌單等玩法擴散開來,大大優(yōu)化了用戶體驗進而俘獲用戶好感。

因此,在版權方面,或許騰訊音樂依然保有優(yōu)勢,但是在創(chuàng)新玩法吸引和留住用戶這條賽道上,網易卻是領跑者。

利用流量優(yōu)勢打壓創(chuàng)新,熟悉的騰訊又回來了?

跳出在線音樂行業(yè)來看,騰訊在某個垂直細分領域的再度壟斷坐大也并不值得樂觀,事實上,我們熟悉的那個騰訊可能又回來了。

眾所周知,早年間的騰訊一度深陷抄襲和封閉的漩渦,2010年計算機世界一篇《狗日的騰訊》更直接把騰訊送上風口浪尖,以致于如今業(yè)內還有這樣一個經典問題:“如果騰訊也做了這個,你怎么辦?”

必須承認的是,在3Q大戰(zhàn)之后,騰訊開始了反思和轉身,不僅自身產品平臺如QQ空間、QQ電腦管家、微信等接口紛紛向合作者們開放,還通過積極投資并購等方式滲透扶持了多個行業(yè)的主要玩家,走出了一條受人尊重的生態(tài)開放賦能道路。

但近年來,騰訊卻開始利用其在社交領域的龍頭地位,借助流量優(yōu)勢打壓行業(yè)創(chuàng)新者,步入了更隱蔽更具攻擊性的壟斷節(jié)奏。除了在線音樂行業(yè)之外,在移動出行領域,微信平臺層封殺了彼時尚處于和滴滴白熱化競爭階段的優(yōu)步;在共享單車領域,則封殺了ofo小黃車;近日,還傳出了微信可能封殺包括抖音在內的頭條系產品的消息。

更重要的是,騰訊甚至還出現了“舊病復發(fā)”的征兆,就在不久前,騰訊上線的一款基于興趣的信息訂閱和推送APP立知被指出,抄襲了市場上另一款即時資訊類APP即刻,而騰訊正是即刻的投資方之一。此外,微信小程序《跳一跳》也被指出抄襲了育碧旗下的Ketchapp工作室在2016年推出的手游“歡樂跳瓶”。

盡管上述兩起事件最后經由騰訊產品下線和雙方達成合作,得到了兩個還算不錯的結局,但我們還是不由得為騰訊捏了一把汗,因為這樣一個我們所熟悉的騰訊,絕不是今天我們想看到的。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lián)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2018-04-03
周杰倫音樂版權大變天,為什么說壟斷是行業(yè)“毒瘤”?
摘要:日前,網易云音樂因版權到期下架周杰倫歌曲一事引發(fā)行業(yè)內外熱議,作為杰威爾公司的獨家代理方,騰訊音樂突發(fā)下架通知,網易云音樂慌亂中出錯,結果又是聲明又是道歉

長按掃碼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