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脈脈官司宣判,背后深意幾重?

微博以涉嫌不正當競爭訴脈脈抓取其用戶數據一案日前在海淀法院宣判,海淀法院一審認定脈脈(具體是負責脈脈軟件運營的北京淘友天下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戶信息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220余萬元。

微博脈脈官司宣判有深意

同為社交軟件,微博與脈脈早期曾有親密合作,但后來因故交惡,終至訴上法庭,其中涉及一些互聯(lián)網市場競爭的江湖恩怨,但就事論事的話,海淀法院的此次宣判還是有一些超出兩公司恩怨之外的意義的,因為這起官司涉及到互聯(lián)網時代、大數據時代,法律對網上用戶數據信息保護的邊界何在的問題。

事實上,利用開放接口抓取數據用于商業(yè)化一直是行業(yè)潛規(guī)則,并已經引起在互聯(lián)網業(yè)內引起無數紛爭,比如曾經淘寶和百度因為百度爬蟲引起的爭議,百度跟360因為后者抓取其內容引起的爭議等,但一般來說,都是企業(yè)間通過商業(yè)手段或技術手段加以解決,但這次脈脈和微博的官司,卻在一定程度上給數據保護和個人隱私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從商業(yè)邏輯向法律邏輯邁進。

北京海淀法院位于中國科技業(yè)和互聯(lián)網業(yè)的核心地帶中關村,一向以在知識產權領域敢于嘗試著名,海淀法院從1995年被確立為全國首批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以來,至今已經二十一年,此間從法無明文規(guī)定、缺乏在先裁判到推出一件件“全國首例”、一起起“影響重大”案件。這次微博和脈脈的官司,雖然案件本身不大,但卻是大數據時代個人數據商業(yè)化使用的第一案,海淀法院選在“世界知識產權日”公開宣判,還是有其深意和示范效應的,從結果看,200萬元的賠償金也超過類似的互聯(lián)網官司。

當然,這只是一審判決,還不能說微博最終勝訴或者脈脈最終敗訴,真正的結果還要看終審判決,屆時,這起官司的判決結果將成為后續(xù)類似糾紛的重要借鑒,具有判例意義。

在互聯(lián)網時代,審理涉及商業(yè)和技術的企業(yè)糾紛,一個核心問題是法律如何在合法權益保護和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之間尋求平衡,判定哪里是技術創(chuàng)新可以到達的邊界,哪里是權益保護的邊界,而在此起案件中,海淀區(qū)法院的判決認為,大數據時代,保護用戶信息是衡量經營者行為正當性的重要依據,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尊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

比商業(yè)利益更重要的用戶利益

值得關注的是,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雖然結果是判定脈脈不正當競爭,但立足點卻是保護微博用戶信息安全,而不是維護微博公司的商業(yè)利益,這一點尤為重要。

再看具體案情:脈脈上線之初,曾與微博合作,用戶可以通過微博賬號和個人手機號注冊登錄脈脈。因為脈脈在用戶的“一度人脈”中,直接顯示大量非脈脈用戶的微博頭像、名稱、職業(yè)、教育等隱私信息,微博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脈脈存在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戶信息,非法獲取并使用脈脈注冊用戶手機通訊錄聯(lián)系人與微博用戶的對應關系以及發(fā)表言論詆毀微夢公司商譽等問題。法院經審理認為,脈脈抓取的用戶微博職業(yè)信息、教育信息進行展示,也沒有及時刪除上述信息,其行為危害到微博用戶信息安全,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脈脈發(fā)表的網絡言論對微夢公司構成商業(yè)詆毀。

案情可知,法院認定的脈脈的問題是大量使用了“非脈脈用戶的微博頭像、名稱、職業(yè)、教育等隱私信息”,這些信息在社交網絡各產品中其實已經大量存在,也在被大量的抓取,法院并非否定這種抓取和使用,而是認定在沒有取得用戶允許的情況下才為非法使用。這警示其他社交產品,在抓取關系鏈之時,必須充分的告知用戶,才能加以使用。

用戶信息非法外流要禁止,“合法外流”也要防范

而進一步的問題則是,如果微博和脈脈的合作仍舊存在,微博也允許脈脈抓取其用戶的微博頭像、名稱、職業(yè)、教育等隱私信息,是不是脈脈就擁有合法的抓取權限呢?根據法院判決,我認為即便微博允許,而沒有獲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微博也沒有權利送出這些信息。當然,現實中微博向合作伙伴開放用戶關系鏈都會事先通過一個按鈕爭得用戶同意。

我想說的是,在大數據時代,大數據可以買賣,但其中的用戶個人的隱私數據卻必須得到保護,即便是企業(yè)合法獲得的用戶個人數據,在沒有征得用戶允許的情況下,也不能被濫用乃至被隨意轉讓。但實際生活中,在用戶在網絡上進行注冊的時候,卻往往會面對一些霸王條款,一些企業(yè)通過用戶不會細看的注冊協(xié)議攫取隱私數據使用權,并加以濫用?,F在的互聯(lián)網是巨頭的互聯(lián)網,一個騰訊、百度、阿里這樣的互聯(lián)網巨頭就占據了三分之一的互聯(lián)網江山,用戶一旦在三者之一注冊,就意味著信息在三分之一的國內互聯(lián)網產品中被通用,這么寬闊的使用范圍,似乎不應該只通過一個注冊協(xié)議加以約束。

微博和脈脈官司核心是用戶信息的非法外流,但之后,法律還應該管一管日趨嚴重的用戶隱私信息合法外流的現象,法律應該介入制定互聯(lián)網產品用戶注冊的合同格式條款,以規(guī)避互聯(lián)網公司對用戶隱私等權益的侵犯,像“如第三方同意承擔與本公司同等的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本公司有權將用戶注冊資料提供給第三方”這樣的霸王條款必須被禁止,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用戶信息所面臨的“合法外流”的威脅。

免責聲明:此文內容為第三方自媒體作者發(fā)布的觀察或評論性文章,所有文字和圖片版權歸作者所有,且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極客網無關。文章僅供讀者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投訴郵箱:editor@fromgeek.com。

極客網企業(yè)會員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lián)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2016-04-30
微博脈脈官司宣判,背后深意幾重?
微博以涉嫌不正當競爭訴脈脈抓取其用戶數據一案日前在海淀法院宣判,海淀法院一審認定脈脈(具體是負責脈脈軟件運營的北京淘友天下技術有限

長按掃碼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