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年堅持終迎最高法院提審 顧雛軍接受每經專訪:“感謝這個形勢”)
《刑事訴訟法》第243條第二款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p>
這將是顧雛軍一生難忘的法律規(guī)定——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是根據上述規(guī)定,決定提審顧雛軍一案。次日,顧雛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時意味深長地說道:“前幾年我努力還更大一點,現在都已經疲了,在我快絕望的時候這個下來了,要感謝這個形勢?!?/p>
10年申訴路 絕處逢生
2017年12月29日14時,顧雛軍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位于海淀區(qū)的嘉實大廈如約見面。這位年近花甲的前“資本大鱷”已頭發(fā)花白,步伐略顯蹣跚,但在接受了3家媒體專訪后仍然不顯疲憊。
“10年了,終于盼到了。我從二審就一直在申訴,到現在10年,從2012年出獄也5年了?!鳖欕r軍說道。
他翹首以盼的是最高法的“再審通知書”?!按蟾牛?017年12月28日上午)9點多鐘有朋友給我打電話,說 你的案子重審了? 我就很吃驚,說 我都不知道,你怎么發(fā)現的? 他說新聞都出來了,然后我說 你趕緊把新聞發(fā)過來。 我在看新聞的時候,最高院的人給我打了電話,說讓我下午三點鐘去拿再審決定書?!币惶爝^去了,他回想起聽到再審消息時仍藏不住笑意。
“顧雛軍案”被外界廣泛關注,與顧雛軍在資本市場上曾有的成就不無關聯。本世紀之初,顧雛軍創(chuàng)立的“格林柯爾系”勢頭強勁,最盛時控制5家上市公司,并擁有科龍、容聲、美菱、吉諾爾等冰箱品牌,坐擁中國冰箱市場的半壁江山。2003年,央視為顧雛軍頒發(fā)了中國經濟年度人物獎。2004年初,顧雛軍登上“胡潤資本控制50強”,同登榜單的還有柳傳志、丁磊、張瑞敏等。
但從無限風光到四面楚歌僅僅用了1年。2005年,顧雛軍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2007年,格林柯爾在香港退市,“格林柯爾系”瓦解。2008年,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680萬元。
顧雛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憶,二審結果下來后,他在獄中寫申訴書,直到2012年出獄,2013年開始正式申訴,2014年最高法指示廣東高院受理再審申訴,但此后延期十余次。
“前幾年我努力還更大一點,現在都已經疲了,在我快絕望的時候這個下來了,要感謝這個形勢。”談起這次來之不易的再審通知,顧雛軍感慨道。
“我的上市公司應該還給我”
根據最高法在官網披露的消息,此次再審的三個案件除了“顧雛軍案”,還包括原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一案(以下簡稱張文中案),以及李美蘭與陳家榮、許榮華確認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糾紛一案。其中,“顧雛軍案”和“張文中案”均由最高法直接提審。
“再審不是一定就會 翻案 ,但是從引用的法條來看,最高法顯然認為這次提審的案件原審定罪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有錯誤,從這一角度來看,我認為改判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北本┚┒悸蓭熓聞账魅巍⒏呒壓匣锶酥煊螺x律師對記者表示。
“這是一個很強烈的信號,是前不久關于保護產權、保護民營企業(yè)家權益方面的相關政策在司法上的落實。我們往往都是從典型個案的糾正釋放信號,從而推動司法政策的全面落實,我想這3個案件應該也是充分考慮了這種需要,并且我認為這3個案件本身也很具有代表性?!敝煊螺x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朱勇輝律師多年來從事經濟糾紛中的刑事訴訟辯護工作,代理過諸多民營企業(yè)家的類似案件。“從我的感受來說,我們的再審越來越實質化了”。不過,朱勇輝也表示,最高法選擇“提審”也顯示出司法系統(tǒng)在糾錯的問題上仍然是困難重重,“我們的原審法院很難有這樣的勇氣來承認并自己糾正自己的錯誤”。
- 蜜度索驥:以跨模態(tài)檢索技術助力“企宣”向上生長
- 蘋果Q4營收949億美元同比增6%,在華營收微降
- 三星電子Q3營收79萬億韓元,營業(yè)利潤受一次性成本影響下滑
- 賽力斯已向華為支付23億,購買引望10%股權
- 格力電器三季度營收同比降超15%,凈利潤逆勢增長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業(yè)績穩(wěn)?。籂I收增長超21%,凈利潤增長超11%
- 臺積電四季度營收有望再攀高峰,預計超260億美元刷新紀錄
- 韓國三星電子決定退出LED業(yè)務,市值蒸發(fā)超4600億元
- 鴻蒙概念龍頭大漲超9倍,北交所與新能源板塊引領A股強勢行情
- 京東金融回應“擠兌”傳聞:稱相關言論完全失實,資金安全受監(jiān)管保護
- 光刻機巨頭阿斯麥業(yè)績爆雷,股價遭重創(chuàng)拖累全球股市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