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禁不止!臉書第四次因泄露用戶數據被罰款

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DPC)決定對Facebook罰款2.65億歐元或2.75億美元,因為Facebook允許在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間收集敏感用戶數據,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這是對Facebook母公司Meta旗下平臺的第四次罰款。盡管這看起來是一大筆錢,但這并不是GDPR歷史上公司必須支付的最重要的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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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下面的圖表所示,這個值得懷疑的榮譽屬于亞馬遜,GAFAM的另一個成員。2021年7月,盧森堡的數據監(jiān)管機構向這家市值數十億美元的科技公司的歐洲分支機構開出了按當前價格計算約7.74億美元的罰單,理由是該公司“不遵守CMS法《GDPR執(zhí)行跟蹤》規(guī)定的一般數據處理原則”。在罰款榜上排名第四的是WhatsApp,其次是谷歌、Facebook和瑞典時尚公司H&M三項違反GDPR的指控。

GDPR的監(jiān)管框架旨在讓用戶對自己的數據有更多的控制權,并為罰款因違反GDPR條款而在歐盟提供服務的公司奠定基礎。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作為1995年歐盟數據保護指令的替代品,包含99條條款。到目前為止,GDPR執(zhí)法追蹤系統(tǒng)列出了1507個違反GDPR的個案,盡管數據很可能是不完整的,因為不是所有的罰款都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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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屢禁不止!臉書第四次因泄露用戶數據被罰款
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DPC)決定對Facebook罰款2.65億歐元或2.75億美元,因為Facebook允許在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間收集敏感用戶數據,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這是對Facebook母公司Meta旗下平臺的第四次罰款。盡管這看起來是一大筆錢,但這并不是GDPR歷史上公司必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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